庄河市国土资源局机构职能
庄河市国土资源局的主要职能包括:
负责自然资源的保护与合理利用,制定发展规划和政策,分析经济形势,提出供需平衡建议,参与宏观经济和区域协调决策,编制国土规划并执行,推动资源节约和循环经济。
维护土地、矿产和海洋矿产资源管理秩序,宣传和执行相关法律法规,进行行政执法,处理行政复议和诉讼,组织征地听证,监督建设项目土地利用情况。
优化资源配置,编制土地利用规划和年度计划,审核项目用地,指导乡镇规划,制定矿产和地质勘查等专项规划,确保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的保护。
规范权属管理,保护自然资源所有者和使用者权益,进行地籍地政工作,负责土地登记、测绘和数据库管理,提供社会查询服务。
负责耕地保护,负责土地开发、整理、复垦和补偿安置工作,管理临时用地和农村村民住宅用地审批。
推进节约集约用地,制定土地开发标准,管理建设用地供应,监督土地市场和地价,规范矿业权市场,查处违法行为。
负责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管理,包括规划、审核矿业权,监督勘查开发活动和环境保护。
承担地质环境保护和灾害预防治理,组织地质灾害防治,保护地质遗迹,监测地质环境,制定应急预案和灾害预报。
征收资源收益,规范资金使用,参与经济调控政策,组织土地、矿产资源收入征管,管理相关资产和资金。
管理下属单位和派出机构,指导乡镇业务工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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